《廣州市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后補助實施方案》解讀材料
一、 制定依據
根據《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穗字〔2015〕4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穗府〔2015〕10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實際制定。
二、 主要內容
(一)補助原則
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后補助以全面支持企業開展研發活動、鼓勵企業加大研發經費投入為原則,確保科學、客觀、公開、公平、公正,并接受社會監督。
(二)補助對象
明確廣州市有自主研發經費投入和研發活動的企業為補助對象。
(三)補助方式及依據
明確補助將根據企業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支出額度按分段定額給予補助。
明確納入R&D統計的企業以國家統計部門核定的統計數據作為后補助的計算依據。其他企業以稅務部門提供的企業加計扣除的數額作為后補助計算依據。
(四)補助標準
明確對200萬元及以上研發投入的企業給予最低10萬元,最高2000萬元的獎勵性補助。
(五)補助經費來源
明確對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后補助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分擔比例分擔。
(六)工作程序
明確工作程序為企業申報、市區兩級科技部門等核實、公示等。
(七)工作分工
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包括統計部門和稅務部門配合提供企業名單及相關資料;市區兩級科技部門對數據進行核實,財政部門核定補助所需的經費額度。
(八)監督管理
包括對企業通過虛假手段獲取研發經費投入補助的責任追究;以及獲補助企業需配合審計、財政、監察部門的監督管理要求等。
三、 政策創新情況
新方案結合我市實際,主要在以下方面創新和優化:一是將部分服務業和建筑業企業納入規上企業范圍,引導規上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二是增加了企業研發占比要求,引導企業加大研發強度。三是考慮到財政的承受能力,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則,調整補助的方式和標準。四是按照簡便高效的原則,簡化了企業申報、部門審核、經費發放等環節和程序。